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部署的要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切实做好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区**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为: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表1),共计**个图斑,面积(略).8平方米。
由政府履行治理恢复责任的政策性关闭矿山(表2),共计**个图斑,面积**.**平方米。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三十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
联 系 人:杨建军
联系方式:(略)
附件: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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