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晋某部某场地工程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驻晋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工程特征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场地平整、砖墙砌筑、墙面抹灰、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2.3建设地点:(略);
2.4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2.5计划工期:**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2.7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未被列入军队或相关部门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年**月至今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略)以上的建设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2时**分至5时**分(北京时间),(略)(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略),售后不退,通过现金的方式购买。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递交方式包括电汇、网银、保函。
6.2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6.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6.4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完成。
开户名称:(略)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 号:(略)(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层。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晋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T4楼**层
邮 编:**
联 系 人:马雪静、黄东、段振宇、孙远东、郭晓慧
电 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