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因工作需求,拟对晋城市城区民生实事项目(校园防欺凌系统、防撞柱、校园安检系统、**所幼儿园快检室、仪器试剂以及装备提升)进行采购。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晋城市城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采购人:晋城市城区教育局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民生实事项目(校园防欺凌系统、防撞柱、校园安检系统、**所幼儿园快检室、仪器试剂以及装备提升)采购内容:校园防欺凌系统、防撞柱、校园安检系统、**所幼儿园快检室、仪器试剂以及装备提升。采购预算:(略)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年7月4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晋城市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略):焦云岗联系电话:(略)-(略)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略)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