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名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一个服务周期为1年(**个月),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个月,每月不少于**天,每天基本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个别化服务、单训、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不少于**分钟)。救助标准为(略)/人.年。2、为0-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定点康复机构支持性服务。一个服务周期为1年(**个月),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略)/人.年。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于**年5月**日首次发布采购公告,只有“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1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经修改优化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后于6月4日再次发布采购公告,仍只有第一次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再次获取文件。两次均不具备开标条件,项目终止。经审核该项目采购文件无排他性、指向性、歧视性等条款。由于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为山西省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定点服务机构,具有为残疾残疾儿童智力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教育的资质和能力,且两次均只有该单位获取磋商文件,该供应商为本项目事实上的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该供应商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B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