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收费车道计重磅检定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YFGS-FW-**)
项目名称:(略)(略)收费车道计重磅检定项目
招标人:(略)(略)
(电话:(略))
项目监督人:(略)招标采购中心((略))
(略)(略)综合办公室((略))
公示期限:**年5月**日**时至**年6月3日**时
(略)(略)收费车道计重磅检定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1标段采购限价:(略)(含税6%)。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投标报价(略)。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内容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 (略)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 | 乙方对王繁高速公路下辖五台山北收费站、平型关西收费站,共计**条计重车道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测试。 | 经乙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检定人员负责填写检定记录表,出具检定证书或加铅封印记;经检定确认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 1年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标人:(略)(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