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6日**时至**年2月7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北路**号**幢**层**单元**号房产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本次权属变更而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须线下工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且办理网银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拍卖交保前如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的5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忻州汾源支行
账 号:(略)(略)**
行 号:(略)**(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咨询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略)-**-** (略)
工行融e购咨询电话:(略)-**-**
忻府区人民法院
**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