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共享设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治市潞阳门南路**号潞州新民5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WS-**-**
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共享设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设备数量 |
1 | 共享设备服务项目 | 共享轮椅约**张(提供固定桩位)、共享陪护床约**张,数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纳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凭证;
5、近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