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我中心对(略)等企业申请变更挂网药品相关信息挂网公布:
一、(略)7家药品企业变更企业名称(见附件1)。
二、注射用多种维生素(**)等5个挂网药品变更生产企业(见附件2)。
三、复方丹参片等2个挂网药品转产(见附件3)。
四、口服葡萄糖等**个挂网药品信息变更(见附件4)
五、碳酸钙D3片1个挂网药品上市持有人变更生产企业(见附件5)
六、挂网药品转产,如变更后的申报企业不接受原有配送关系的,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递交申请,否则默认原配送关系,不能更改。变更后的申报企业需更改设区市的配送关系的,请填写清除配送关系申请表(详见附件6),并及时在新药品应用系统中至少选择一家配送商(且配送商必须确认)。
申报企业所选配送商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内,并且已经递交“两票制”承诺书。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企业、配送商按通知公布的结果执行。
6.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设区市清除配送关系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5月**日